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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皖地税[2005]62号

颁布时间:2005-06-01 16:06:03.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  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意见》对于推进依法治税、加强所得税征管,全面落实所得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意见》对于如何防止税款流失、完善汇缴、强化纳税评估、加强分类管理、注重弹性分析和加强国地税配合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

  三、各地在《意见》贯彻执行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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