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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第073号

颁布时间:2005-05-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国税发[2005]74号第二、四条失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天然肠衣适用征税率、出口退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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