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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2006]34号

颁布时间:2006-02-28 10:43:52.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2号)转发给你们,  因“安徽地税征管软件”修订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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