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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西安海关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陕财税[2003]6号

颁布时间:2003-03-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西安海关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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