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六)[失效]

财库[2001]21号

颁布时间:2001-02-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62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3.事业单位会计的账务处理:

  (1)收到财政划回的节约资金时,记: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2)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等相关票据时,记:

  借:事业支出--×××类

        --×××款

        --×××项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财政补助收入--×××类

            --×××款

            --×××项

  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同时要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3)采购机关发生退货时,收到已支付的采购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差额支付的账务处理:

  1.财政总预算会计记:

  (1)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列报支出时,财政总预算会计记:


  借:预算支出--×××类

        --×××款

        --×××项

    贷: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2)采购机关发生退货时,收到已支付的采购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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