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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布取消、废止和失效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规章

国务院[2003]

颁布时间:2003-05-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

  一、国务院取消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行政审批项目

    1.项目名称: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成员所、联系所审批
      审批部门:财政部
      设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允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财会协字[1996]9号)

  2.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审批
      审批部门:财政部
      设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228号)

  3.项目名称:从事金融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审查
      审批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设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228号)

  4.项目名称: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备案
      审批部门:保监会
      设定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235号)

  二、国务院决定改变管理方式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行政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注册珠宝评估师执业资格认定
      审批部门:财政部
      设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注册珠宝评估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1038号)

  三、财政部公布的废止和失效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其废止和失效原因

   (一)因被新文件替代而废止的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财协字[1999]11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财会[2001]1053号)

  2.关于印发《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财会协字[1997]52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财协字[2000]56号)

  3.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办理转所变更手续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9]43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协字[1997]7号)

  4.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124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1]61号)

  5.关于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能否对未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进行审计、验资业务的有关问题通告(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85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2000]56号)

  6.会计师事务所新旧财务、会计制度衔接办法(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协明传[1994]1222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1]61号)

  7.关于颁发重新修订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3]58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118号)

  8.关于从严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格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0]国资办发第46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118号)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过程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政部财会[2000]1031号)

  新文件: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设立分所有关注册管理事项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1]1024号)

  10.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缴纳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8]7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交纳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字[2001]187号)

  11.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业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体改委[1992]财办字第24号)

  新文件: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财会协字[1996]11号)

  (注:该文件也因被有关证券许可证管理办法替代而废止)

  (二)适用当时情况、现已过时而失效的

    1.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2000]16号)

  2.《关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中方事务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财政部、外经贸部财协字[2000]13号)

  3.关于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1999]37号)

  4.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565号)

  5.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322号)

  6.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321号)

  7.关于资产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9]119号)

  8.关于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单位脱钩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8]22号)

  9.关于开展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评字[1998]101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快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的通知(财政部财办字[1998]45号)

  11.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程序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协字[1994]130号)

  12.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验资报告复审、确认以及合作开展业务的通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1993]财会协字第112号)

  1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经济信息咨询公司不能承办企业验资业务的通知(财政部[1989]财会字第25号)

  14.关于国营企业决算查账验证问题的复函(财政部[1988]财会字第97号)

  1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依法委托注册会计师验资、查账的通知(财政部[1988]财会字第16号)

  1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专业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1987]财会字第53号)

  17.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账问题的补充规定(财政部[1984]财会字第21号)

  18.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委托会计师查账问题的若干规定(财政部[1983]财会字第48号)

  (三)因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废止的

    1.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会[2001]1080号)

  具体原因:《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所以,该办法缺乏法律依据。

  2.关于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协字[2000]33号)

  具体原因:该通知中有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如关于暂缓审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3.关于发布《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评估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11号)

  具体原因:

  (1)该《工作规则》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受理的评估纠纷扩大到非国有资产评估纠纷范围,没有法律依据。

  (2)该《工作规则》中规定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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