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7]039号
颁布时间:1997-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1994年实行新税制后,为了实现新老税制的平稳过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过渡性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中规定:新成立的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5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到1995年底,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均已执行期满,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对饲料工业企业和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不再区分新老企业,按统一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