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1999]210号
颁布时间:1999-06-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号文件规定,本文于2012年1月4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现将《关于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的试点工作方案》、《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管理规定(暂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示范章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各地在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