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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沪财库[2007]31号

颁布时间:2007-12-14 11:26:35.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市级主管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精神和《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上海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

  为适应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根据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和《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各省市相继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等重大财政管理改革,为构建公共财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多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得到了有效遏止。但也应当看到,大量提取现金规避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对规范现金管理和加强财政监督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将现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建立以推行公务卡应用为抓手,构建预算执行监控体系为目标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今年5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武汉召开全国公务卡推行工作会议中,再次向各省市提出加快推进公务卡在财政财务管理领域应用推广的要求,并于近期制定发布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为各省市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起到了指导性作用。而本市的《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要点》中,也对深化公务卡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推行公务卡管理是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制度。

  (二)原则

  1.有利于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推行公务卡制度,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有账户管理的要求,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

  2.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推行公务卡制度是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革新,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的详细信息,实现公务支出的“阳光消费”。

  3.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推行公务卡制度,可以尽量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存在的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调动其参与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4.有利于分步实施。改革以建设预算监控体系为主要目标,系统建设要兼顾财政性资金管理方向,兼顾区县管理内容,最终实现监控所有财政性资金运行。

  三、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公务卡申领

  公务卡由各单位为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卡种为个人贷记卡,最高信用额度控制在2万至5万元。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定发行贷记卡的本市发卡金融机构作为签约单位,定期签订公务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确保公务卡支付的安全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本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卡原则上应使用银联标准卡。已经完成公务卡申领工作的单位,可以结合期满后的换卡工作,逐步将已发放的公务卡换成银联标准卡。

  (二)拓展公务卡使用范围

  各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在进行公务支出消费时,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受理银行卡能力的商户。

  (三)规范公务卡报销流程

  各单位要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报销和转账程序,加强单位职工个人公务卡的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在公务支出报销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银行卡支付为主要手段。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报销人应当同时提供报销凭证(发票)和银行卡付款单据(银行卡签购单),按照原财务报销程序审批,与供应商、银行信息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财务人员应当将上述报销单证作为原始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对提取现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并加强对单位公务卡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四、改革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公务卡应用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要求,本市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信息委要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动员、布置落实工作,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作为重头戏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2007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积极、稳妥、快速、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十一五”期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完成公务卡推行工作。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上海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在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中的职责,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公务卡管理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提高公务卡支付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及时性。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并将公务卡纳入该系统的监管,从而实现公务卡监控、透明、效率的管理目标。

  (四)认真做好深化公务卡应用推广的试点工作

  要选择一部分财务管理基础较好,具有代表性的部门进行试点,以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试点工作要准备周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要慎重初战、务求必胜,为整个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本市深化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应与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步,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一)2007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拟定财政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将公务卡纳入国库系统建设范围。

  (二)2008年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市政策和操作管理制度,完成财政动态监控体系和公务卡系统建设,并争取年内在市级或部分区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中进行深化公务卡推行试运行。

  (三)2009年—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完善系统并在全市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中全面推广。

  各区县可根据本市总体要求及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改革的时间与步骤,并在2010年前完成公务卡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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