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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面临会计准则“三岔口”

来源: 王凯 赵慧 编辑: 2009/10/30 11:36:12  字体:

  在刚刚闭幕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中小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论坛上,探讨并推广《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事务所的使用成为重要议题。与此同时,对我国自2007年起推行的新会计准则以及此前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如何在企业和事务所中使用的讨论也成为热点话题。

  面对这三种各具特点的会计执行方式,中小企业和为其服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该何去何从?

  IFAC力推国际准则

  今年年中之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AC及其下设的中小事务所委员会马上对此表现出欢迎的态度,并鼓励157个会员组织认真考虑如何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运用这一准则。

  IFAC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通过调查发现,此前在国际上大力推行的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小企业的财务实际事实上并不完全符合——国际会计准则实际上更加针对大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准则中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要求高而且复杂,这对中小企业来说并不适用,因为这些企业与公允价值、每股收益等根本毫无关联,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对这些信息毫无兴趣。如果强制中小企业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只会增加企业负担。

  考虑到这些问题,IASB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一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新国际会计准则。据了解,这个针对性很强 的准则将原有国际会计准则多达近3000项的条目简化到了300项以内。

  IFAC执行总裁Ian·Ball认为,这一全球性会计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小企业在财务报告全球趋同的道路上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助于提高全球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比性,有助于中小企业获得融资。获益的不仅包括中小企业,还包括其顾客、客户和使用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论坛上,IFAC主席罗伯特·邦廷(RobertBunting)也呼吁会员国家推动《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施。他同时强调,由于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小企业”的定义也很难统一,各国应当根据各自情况灵活使用这一准则。

  “大准则”与“小制度”的纷争

  IFAC推动《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积极态度,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国际上对这一新准则的认识还不统一,尤其是如何“灵活使用”这一准则仍是摆在各国会计主管者面前的问题。这在我国也有着明显的体现。

  自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开始执行以后,我们的大中型企业基本实行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我国的会计准则,并将逐步推广到广大中小企业。

  而在此之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在执行2005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暂 行规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标准的企业既可以执行这一制度,也可以执行新准则,但两者只能择其一。

  就目前这两种会计执行方式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中小企业不是更便利了,而是面临了更多的问题——与国际会计准则一样,针对上市公司等大企业的新准则并不完全适应于中小企业经营实际,而在中小企业更为关注的税务环节,很多地方的税务部门已要求辖区所有企业执行新准则。

  “对我们这些只是进行简单生产、销售的企业,参照复杂的新会计准则科目制作会计报表,实在有点像‘拿大炮打蚊子’。”一位私营企业主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表示。

  “对于小企业来说,执行新准则就像是要求3岁孩子套上30岁成人的衣服。但是,小企业会计人员因素质差异而不能很好地使用新准则,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南京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杨雄胜也有这样的感慨。

  由于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是在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的情况下制定的,甚至可被看作是国际准则的“本土化”版本。这一“本土化”版本与中国中小企业实际有不符之处,更不必说中小企业对国际准则的实行效果了。

  从理念角度认识三种会计执行方式

  当然,实际情况并不一定会如预想一样。正如RobertBunting在中小事务所论坛上所言,“会计语言是没有国界的”,问题并非无可 解决。

  “国际准则也好,我国的新准则也好,我们更应将其理解为一种理念。”IFAC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对记者表示,准则是指导企业会计工作的一种原则,所提供的更多是一种会计操作理念,以帮助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在这种相对完善和科学的理念下,结合本国、本企业情况运用会计工具,做好企业会计工作和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至于《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及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执行指南甚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等,侧重实施主体具体操作方法的各类指导。陈毓圭认为,这实际上是在企业及事务所整体执行能力不足条件下的权宜之计,是对其执行国际国内会计工作理念的一种辅导。“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按照本国、本企业实际灵活运用国际、国内会计准则是完全可行的。”他说。

  在更为实际的层面,我国政府已在着手解决国际准则、国内新准则以及现行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矛盾。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表示,按照财政部现在的计划,明年《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就将得到修订。修订最主要的宗旨,除了同完整版的国际财务报告制度趋同外,也会向中小国际财务制度完全趋同。

  应唯同时表示,由于中国的小企业数量比较多,会计人的专业水准参差不齐,财政部会计司会考虑更多的可操作性,提供更多相关的指引,以使我国的小企业执行起来更加方便。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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