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印花税中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那么这里的借款人,包括个人吗?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借贷属于金融业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进行,所以未经批准个人从事借贷业务不符合金融监管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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