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例1:公司2007年1月10日购入红光公司原材料一批,价款120000元,其中货款1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17000元、运费3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但材料尚未收到。
借:在途物资——红光公司 1027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21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例2:公司2007年2月15日从安达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4000元。公司开出期限3个月的银行承兑不带息汇票一张,同时以银行存款支付汇票承兑手续费200元,但材料未到。
①借:在途物资——安达公司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应付票据 234000
②借:财务费用 200
贷:银行存款 200
例3:公司2007年1月10日购入的红光公司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02790
贷:在途物资——红光公司 10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