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括一定时期内(如年度、季度、月度)的全部经济业务和相应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进行的汇总、整理、总结工作就是结账。每个单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做好结账工作。即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明确结算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者要全部入账,不能提前也不得延时结账。
(2)对企业已实现而尚未获得的利润、应计提的折旧、应摊销和预提费用、应交税费等,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算,编制会计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
(3)对于各种费用、收益账户的余额,要在有关账户间进行结转。例如,“制造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要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后,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4)对于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以及各明细账户,结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结账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月结账
月结账是以一个月为结账周期,每个月末对本月内的经济业务情况进行总结。在每个月底,要采用划线结账的方法进行结账,即在各账户的最后一笔账的下一行结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月末如无余额,应在借或贷一栏中注明“平”,并在“余额”栏中记“0”后,划上一条红线。对需逐月结算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
应逐月计算自年初至本月份止的累计发生额,并登记在月结的下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止累计“字样。
2.年结账
年结账是以一年为周期,对本年度内各经济业务情况及结果进行总结。在年末,将全年的发生额累计,登记在12月份的合计数的下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下面划双红线。对于有余额账户,应把余额结算下一年,在年结数的下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年的新账页的第一行的“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并把上年末余额数填写在“余额”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