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煤矿位于山区,是否要按属于工矿区征收土地使用税?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3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1988]015号)
第二条规定,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法规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规定,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贵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贵公司位于山区的煤矿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要看当地政府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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