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新准则对企业内退人员的工资是怎样处理的?
【解答】
(一)职工的范围
《职工薪酬》准则所称的“职工”比较宽泛,主要包括三类:
(1)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
(2)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3)虽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但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提供类似服务的人员。
(二)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
(1)在职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薪酬;
(2)能够量化给职工本人和提供给职工集体享有的福利
(3)提供给职工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福利等。
因此,新准则下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内退人员的工资构成企业的现时义务,将导致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符合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并统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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