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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核算

2009-11-23 17:31 中国注册会计师网 【 】【打印】【我要纠错

  (1)产品销售。

  ①将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缴纳的消费税直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②用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方面,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计入有关成本。

  (2)委托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①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消费品的成本;

  ②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将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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