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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普通发票需具备什么资质

2009-12-13 14:10 汕头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具备什么资格才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解答】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临时取得超出已领购普通发票使用范围或者开具限额的经营(业务)收入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普通发票期间取得经营(业务)收入的。

  (二)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三)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至税务登记证发证之日止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业务)收入,可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五)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确因业务量小、开票次数少的,可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业务数量和开票次数的具体标准,以及跨县的处理问题,均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制定公示。

  (六)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取得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农产品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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