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会计基础> 正文

代开发票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2009-12-13 14:22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代开发票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1、纳税人已经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发票,临时发生超发票使用范围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按其实际业务确定税种、税目、税率在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收入(除个体零散运输劳务外)在其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如居住地非本市(区)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货物运输业代开票除汽发送企业外,其他企业及个体运输经营者一律在"长春市运输管理处"委托代征税款并代开发票。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