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工商税务> 正文

税务术语:纳税保证金

2009-12-22 10:51  【 】【打印】【我要纠错

  什么是纳税保证金

  纳税保证金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缴纳纳税保证金的对象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令其提交纳税保证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清算,逾期未清算的,以保证金抵缴税款。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纳税人和跨县(市)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人或者预缴纳税保证金,限期进行纳税清算,逾期未进行纳税清算的,由其担保人负责缴纳税款,或者以保证金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纳税保证金的填写要求

  1.交款人:代吗:指按税务管理信息网络系统软件要求编制的企业名称编号代码。名称:指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应写全称不得简略。

  2.地址:填写交纳保证金单位(人)的详细地址或查获物资的地点。

  3.纳税清算期限:填写纳税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4.应纳税种名称:填写所涉税种名称。

  5.应纳税项目名称:填写所涉税种的税目。

  6.估算应纳税额:填写应纳税的估算金额。

  7.实交保证金:填写实际缴纳保证金的金额。

  8.其余未列举栏目:均按税收票证填写要求填写。

责任编辑:文会计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