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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增值权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2009-12-8 11:48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被授权人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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