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设置会计科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必须结合会计对象特点。
②必须符合经济管理的要求。
③必须讲求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④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⑤必须概念清楚、通俗易懂。
(2)会计科目的分类。
为了正确掌握和运用会计科目,可以按各种不同标志对其进行分类。
①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按照经济内容划分,会计科目可以分为五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费用类和损益类。这种分类,有助于了解和掌握各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以及会计科目的性质,正确运用各会计科目提供的信息资料。
②按照提供指标的详细程度分类。
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同时兼顾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分级。会计科目按其提供指标的详细程度,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的科目,它提供的会计信息较为概括。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细目或三级科目,是对总分类账科目进一步详细分类的科目,它提供比总分类科目更详细、更具体的会计信息。如果总分类科目下明细项目很多,为便于管理,可在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之间设子科目,又称子目或二级科目。
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按行业统一制定,明细分类科目一般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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