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M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经营范围相近,为应对金融危机,M公司决定将乙公司合并进甲公司,请问,在合并前,是否需要中介机构对甲、乙公司进行审计,合并的账务处理具体应如何进行?谢谢!
【解答】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规定,所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时,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涉及到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规定,企业应进行相应的变更验资,其中涉及到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其他情形并无强制审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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