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客观性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会计工作所提供的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是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个方面作出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甚至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经济决策的失误。
根据客观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工作应当正确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应当能够经受验证,以核实其是否真实。
(2)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包括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相关性原则所说的相关,是指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如果会计信息提供以后,对经济决策并没有什么作用,就不具有相关性。所以评价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除了看是否真实客观,还要看所提供的信息是否能够满足有关方面的信息需要。
根据相关性原则,会计工作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应当考虑各方面的信息需求,要能够满足各方面具有共性的信息需求。对于特定用途的信息,不一定都通过财务报告来提供,而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加以提供。
(3)可比性原则。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4)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处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具有时效性,只有能够满足经济决策的即时需要,信息才有价值,所以为了实现会计目的,就必须遵循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原则。
根据及时性原则,要求及时收集会计数据,具体是指:
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取得有关凭据。
对会计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及时编制财务报告。
将会计信息及时传递,按规定的时限提供给有关方面。
(5)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明晰性原则要求会计信息简明、易懂,能够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准确掌握企业的情况。
根据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6)谨慎原则。
谨慎原则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谨慎原则又称为审慎原则、保守主义。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比如,在存货、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市价低于成本时,相应地减记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体现了谨慎原则,体现了谨慎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
(7)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性质比较特殊,不单独反映就有可能遗漏一个重要事实,不利于所有者以及其他方面全面掌握这个企业的情况,就应当严格核算,单独反映,提请注意;反之,如果一笔经济业务与通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有特殊之处,不单独反映,也不至于隐瞒什么事实,就不需要单独反映和提示。并且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就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甚至不一定严格采用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反之,如果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
(8)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这里所讲的形式是指法律形式,实质是指经济实质。有时,经济业务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根据经济业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而要反映其经济实质。比如,法律可能写明,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但事实上卖方仍享有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不考虑经济实质,仅看其法律形式,就不能真实反映这笔业务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