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原来征了120亩土地计划新建电厂(每亩4万元),计入了“无形资产”账户。后因情况有变,土地一直闲置。今年初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设水泥厂,我们公司以其中的40亩土地出资,每亩作价5万元,现在的账应该怎么做呢?多出的每亩1万元应该计入什么账户呢?
【解答】首先建议办理土地分割,以免以后说不清楚。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万
贷:无形资产 160万
营业外收入 40万
土地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先确认收入。
另外,这块地应当摊销过吧,如果有,则40亩对应的累积摊销需要一并转出。
责任编辑:文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