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工商税务> 正文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基础程序

2009-9-7 14:15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们公司的销售收入在2008年已超过180万,问税管员是否1月底前申请,被告知等待通知。这个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是公司主动申请还是等待税务局的通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及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单位)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所以,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础程序是: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定。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