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经济利润概念,利润是通过对企业期末净资产进行计价,并将其与期初价值相比较来计算的,但在计算过程中,必须排除与所有者的交易。
例如,某企业期末净资产为80 000元,期初净资产为76 000元,在没有与所有者交易的情况下,其收益为4 000元(80 000-76 000)。如果期内增加发行股份10 000元,并支付股利8 000元,则利润为2 000元[(80 000-76 000-(10 000-8 000))。
经济利润计算的困难在于期初和期末净资产的计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计价方法:
(1)企业存在期间预计所可收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资本化价值;
(2)企业各种资产的售价总额减去各种负债的总额;
(3)企业发行在外的股份数乘以交换市场上所确定的股票市价;
(4)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的投入价值(原始成本或现行成本),加上货币性资产的现金现值,减去负债。
以上各种方法,都有其合理和可行之处,但同时也都伴有相应的缺陷。由于对期初和期末净资产的计量方法不同,经济利润的数额也不相同。
经济利润的主要优点是它比会计利润更富有解释意义。即净资产(或资本)是企业财富的某一时刻的储存量,利润是某一时期内从该项财富中流出的数额。只有超出储存量的流出数额才可以视为利润。
经济利润的确定要求对每期期初和期末的全部或特定资产和负债进计价。由于它不能提供关于企业特定经营活动的充分信息 ,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很少采用经济利润的概念,一般采用会计利润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