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工商税务> 正文

给部队提供工程劳务是否免征营业税

2010-2-20 11:11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2009年3月份企业给部队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是否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87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凡属2001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继续执行原免征营业税的政策,200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恢复征收营业税。贵单位工程属于2001年之后所以需要缴纳营业税。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