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能力分析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是企业及时、足额偿还流动负债的保证程度,其主要指标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这些比率越高,表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但这些比率在评价短期偿债能力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流动比率指标。
流动比率是用以反映企业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能力的指标。它不能作为衡量企业短期变现能力的绝对标准。
一是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流动资产保证程度强,并不说明企业已有足够的偿债资金。所以,考察流动比率时,要视每一项流动资产的短期变现能力,设计一个变现系数,对企业的流动资产进行修正,这样才能得到客观、真实的流动比率。
二是计价基础的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该比率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可靠性。计算流动比率时(速动比率亦如此),分母中的短期负债较多采用到期值计价,而分子中的流动资产有的采用现值计价(如现金、银行存款),有的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如存货、短期投资),还有的采用未来价值计价(如应收账款)。计价基础不一致必然导致流动比率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可靠性下降。所以,流动资产的未来价值与短期负债的未来价值之比才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三是该比率只反映报告日的静态状况,具有较强的粉饰效应,因此要注意企业会计分析期前后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动情况。流动资产中各要素所占比例的大小,对企业偿债能力有重要影响,流动性较差的项目所占比重越大,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就越差。而企业可以通过瞬时增加流动资产或减少流动负债等方法来粉饰其流动比率,人为操纵其大小,从而误导信息使用者。
2.速动比率指标。
速动比率是比流动比率更能反映流动负债偿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指标。该比率虽然弥补了流动比率的某些不足,却仍没有全面考虑速动资产的构成。速动资产尽管变现能力较强,但它并不等于企业的现时支付能力。当企业速动资产中含有大量不良应收账款时,或企业的短期股票投资套牢而转化为事实上的长期投资时,即使该比率大于1,也不能保证企业有很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因此,该比率应与速动资产变现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坏账准备率等相关指标结合起来分析。
3.利息保障倍数指标。
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了获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证程度。该比率只能反映企业支付利息的能力和企业举债经营的基本条件,不能反映企业债务本金的偿还能力。同时,企业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不是用利润支付,而是用流动资产来支付,所以使用这一比率进行分析时,不能说明企业是否有足够多的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本息。另外,使用该指标时,还应注意非付现费用问题。从长期来看,企业必须拥有支付其所有费用的资金,但从短期来看,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非付现费用,并不需要现金支付,只需从企业当期利润中扣除。因而,有些企业即使在利息保障倍数低于1的情况下,也能够偿还其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