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但是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公司股东出资期限亦作出了与不同于《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对某些行业的公司股东的出资作出了必须一次性缴足强制性规定,而不允许分期出资。目前,以下行业的公司股东的出资仅允许采取一次性出资:
⑴银行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⑵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⑶保险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⑷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⑸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⑹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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