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二)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商务局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单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7、新成立的外资企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交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三)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代表处)
1、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四)企业分公司及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处 (联络处)
1、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五)机关单位
1、批准机关成立的文件或"三定"方案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命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六)事业单位
1、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七)社会团体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八)民办非企业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九)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基层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一)工会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会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二)外省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办事处
1、驻京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上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三)基金会
1、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四)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此材料可免费办理);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
(十五)其它
1、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