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即分录的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如果是货币性职工薪酬,则分三种情况:
1.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比例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2.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3.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1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合理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如果是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则分两种情况:
1.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原则: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
先计提: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产品的公允价值+销项税额)
然后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以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原则:按受益对象将房屋折旧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以租赁的房屋供职工无偿使用(原则:按受益对象将每期应支付的租金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
(1)以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2)以租赁的房屋供职工无偿使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
上面的这些分录其实都不难理解,实质是“量入为出”,基本的思路就是先计提,后支付,计提的时候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就是预计要发放的金额,比如以自产产品发放,则计提的时候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就是产品的“公允价值+销项税额”;以租赁的房屋供职工无偿使用就以要支付的租金作为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以自有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虽然没有实际的现金支出,但是由于房屋有磨损,所以计提的折旧就是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