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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规定

2010-5-6 14:13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是指发生额的60%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还是指发生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解答】

  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举例说明对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的理解:

  1、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

  20000×5‰=100,80×60%=48,100>48,则在税前扣除48万元。

  2、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

  20000×5‰=100,200×60%=120,100<120,则只能在税前扣除100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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