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承包果园种植果树、蔬菜等,并进行初加工,请问我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因此,在土地上仅种植果树、蔬菜等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农副产品初加工用地则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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