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利润表的角度,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体现在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上。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按利润总额加减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的差异。实际应用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用利润总额倒推的方法,说明在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问题上会计和税法规定大部分是相同的。
2.差异的分类
(1)永久性差异,指会计确认的收入成本费用,税法永远不确认,税法确认的收入成本费用,会计永远不确认。
比如:税务局罚款10000元,会计确认营业外支出10000元,税法规定不能税前列示,税法永久不承认,产生永久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是指会计和税法都确认,只是在某个时期确认的数量有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最大的特点是未来可以转回的性质。
比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论采用何种折旧方法,应计提的折旧总额是相等的。如果固定资产原价50万,会计上提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税法规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那么应计提的折旧总额,在整个年限里是一致的,但是对于某一年度,会计上确定的折旧额与税法规定提取的折旧额是有差异的,差异是暂时的且未来期间能够转回的,也就是产生了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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