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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知识:诉讼时效

2011-2-15 15:58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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