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存货盘盈的处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再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第二,存货盘亏的处理。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1: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暴雨毁损库存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800元,保险公司赔偿11600元。该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由于天灾影响,原材料进项不用转出)
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0000
贷:原材料 20000
批准处理后:
借:原材料 8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
借:其他应收款 11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600
借:营业外支出 7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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