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初当会计>会计基础> 正文

委托代销的方式有哪些

2011-3-17 8:55 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委托代销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虽然按税法规定应作经销处理,但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二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作为其劳务收入,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与视同买断方式不同的是,受托方通常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税法上规定的代销就是指这一种销售方式。但不管是视同买断还是收取手续费,委托方确认收入实现的时间,都是以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为准。这样对委托方而言,委托代销比直接销售,其销售的确认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都要滞后,可获取一定的延期纳税利益,而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是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