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主替雇员定额负担的税款-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根据应纳税所得额÷12查找。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二)雇主为雇员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的计算公式:
1.查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根据其商数找出不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计算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不含税级距的速算扣除数A×雇主负担比例)÷(1-不含税级距的适用税率A×雇主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雇主为雇员负担的税额
例:张三2011年5月收入不低于费用扣除标准,同月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000元,雇主帮张三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30%部分的应纳税款,张三5月取得的奖金的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2000-25×30%)÷(1-10%×30%)=12363.40(元)
应纳税额=12363.40×10%-25=1211.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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