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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验收与保管控制

2011-8-1 10:19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1.存货的验收

  外购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存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一致。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货物,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

  自制存货的验收,应当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通过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产成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报告处理。

  采购部门应验收材料的品种、数量,填制验收单;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质量,签署验收单;仓库保管部门根据验收单验收存货,填制入库单,登记存货台账,将发票、运单连同收料单送回采购部门。

  2.存货的保管

  企业应当建立存货保管制度,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存货在不同仓库之间流动时应当办理出入库手续。

  (2)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并健全防火、防洪、防盗、防潮、防病虫害和防变质等管理规范。

  (3)加强生产现场的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等物资的管理,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4)代管、代销、暂存、受托加工的存货,应单独存放和记录,避免与本单位存货混淆。

  (5)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存货的保险投保,保证存货安全,合理降低存货意外损失风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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