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账
1.账证核对
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中的凭证字号、内容、金额及记账方向是否一致。
2.账账核对
总账有关账户之间的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3.账实核对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盘点存货、固定资产,然后将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存数额相核对;寄送对账单,将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或个人相核对等。
(二)结账方法
(1 )开始结账前应在本会计期间最后一笔业务下划一单线,从摘要栏划至余额栏分位为止。应在结账线下摘要栏内填写“本月合计”、“本季合计”、“本年累计”,从日期栏划一条通栏线,以示结账结束和将上下两个不同的会计期间分隔开。月结线划通栏单线;年结线划通栏双线,以示封账。结账线一般划红线。年末如有余额,在年结线下摘要栏内填写“结转下年”,发生额、余额均不填写;如无余额,空置不填。
(2)全月只发生一笔业务的账户,不结计本月合计数,只要在这一笔业务下划一条通栏单线,以示与下月业务分开。但如果为年结,仍然要划通栏双线;如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仍应按结计本年累计的方法,上下划线。
(3)全月最后一笔账都应结计余额并注明借或贷,无余额的应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并在“借或贷”栏填“平”。
(4)实际工作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应结计本月合计、本年累计。
结账时,如果余额出现负数,可以在余额栏用红字登记,但如果余额栏前有余额方向,“借或贷”则应用蓝黑墨水书写,不能使用红色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