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新开办了五金加工厂,还买了矿山,现在厂快要开始营运,矿山也已经开始采矿。所有设备都购置齐全,所发生的费用都只有记录,还没在公司走账,矿山在7月份购买的时候已经做长期投资处理。现在要把厂和矿山的账做进公司账上,要怎么做呢?
【解答】:购置的机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月管理费用——开办费。
符合下列条件的采矿权应列入“无形资产——采矿权”账户:第一,探矿权人在勘查作业区内优先取得的采矿权。第二,采矿权人通过申请、招标、拍卖等出让形式,从国家登记管理机关取得的采矿权。第三,采矿权人通过出售、作价出资、合作等转让形式从出让方获得的采矿权。据此贵公司取得矿山采矿权的支出不能做长期投资处理,应调整计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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