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
1.收到搬迁补偿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2.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损失和丧失产权资产的账面成本核销,应借记“专项应付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如果丧失产权的资产已提减值准备,则应同时转销。
3.搬迁完成,专项应付款有结余时,转入资本公积;不足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果有结余应缴搬迁所得税,应从专项应付款或相关资本公积中列支;不足时,也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
4.发生资产置换,账务处理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