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细账的定义
明细分类账是指用于单独记录某一总账账户的详细业务信息的账簿。一般而言,明细分类账是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登记的,但也可按照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明细账的设置一般是按照信息加工和经营管理者,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而设置的。任何一个总分类账户都可以设置明细分类账,也可以不设置该类账簿,明细分类账的格式按照所记录的经济业务不同可以有三栏式(同总分类账格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及横线登记式等;按照装订形式不同,分成订本式,活页式和卡片式。
(二)明细账的基本要素
明细分类账是总分类账的明细记录,它是按照总分类账的核算内容,更加详细的分类。明细账反映的是某一具体科目经济活动的财务状况,是总分类账起补充说明的作用,同时也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虽然明细账有不同的格式,但一般而言,明细账有其基本的格式要素,其基本要素包括:
总账科目名称
一般为会计法规定的一级科目,对于有些公司某一科目明细较多时,可在总账科目下再设置明细科目,以对其分别汇总。
业务发生日期,凭证编号
登记明细账时,一般是按照时间顺序依次登记,当然也可按业务发生的情况分别登记,凭证编号一般是指记账凭证的编号,设置凭证编号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对企业的查账和审核。
业务摘要及金额
一般而言,填写的摘要与记账凭证的摘要是一致的,但有时对于业务较多,较复杂的,也可再分别写出。但需要注意的是,摘要一定既是简明扼要,又能反映业务内容。填写的金额一定要保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一致性。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填写的金额一定要注意借贷的方向。
(三)明细账的填制要求
账簿是企业重要的会计档案,明细账簿是账簿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会计档案,因此会计人员在填制账簿时必须严格按照等级账簿的要求认真填写每一笔经济业务,一般明细账的填制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启用时的要求
启用新账时应将上一年度的余额转计到新账的第一页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
使用工具的要求
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写;红色水笔只有在结转、改错、画线、冲销时使用;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登记账簿!
书写规范的要求
登记明细账时,书写的文字及数字必须规整,书写数字时,数字一般只占到格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以方便必要时更正。
登记账簿时的要求
账页使用中不许跳行、跳页,如出现空行或空页应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作废”截记;一般情况下账页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一般不记录正式的经济业务内容,只记录“承前页”和“转次页”;不得随意撕毁或添加账页。
结账时填制要求
对已登记完整的业务,应在会计记账凭证画“√”表示过账;明细账账簿上所有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结账后如果某一账户没有余额,应在余额栏内写“平”或在“元”位上填写“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