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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的会计对象,就是商业企业在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即商业企业资金的取得、占用、耗费、收回、补偿和分配。
商业企业的经济活动主要是组织商品流通,从事商品购销的活动。商品的购销,从实物形态看,它表现为各种商品的买进和卖出,即商品流通的两个阶段;从价值形态看,它表现为资金运动,即在商品购进阶段,表现为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在商品销售阶段,表现为商品资金又转化为货币资金。随着商品购销活动的不断进行,这两种资金在购销两个阶段上依次转换其形态,形成周而复始的循环,这两种循环又是交叉进行的,即当一部分货币资金转化为商品资金的同时,另一部分商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这两种资金在购销两个阶段上的循环周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并列存在的。
商业企业的资金周转过程,不仅表现为资金形态的交替转化,同时,还发生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前者称为经营收入,主要是商品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后者称为经营支出,如销售商品的购进价,商品流通费支出等。企业已实现的商品销售收入扣除销售商品进价后的剩余部分为销售毛利,销售毛利扣除商品流通费、销售税金以及其他支出后的余额,就是商业企业的利润,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商业企业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就是:
(1)企业为组织商品流通所取得的资金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2)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及其他支出。
(3)通过商品流通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获得的利润及其分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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