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起始日的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0/12/13 08:58:13  字体: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开办期转为经营期,以什么时候为界限,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1239号)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执行以来,各地对新办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之日理解不一,为便于各地具体执行和掌握,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

  该规定针对所有行业的规定,没有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特殊规定,是按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

   至于开办费的问题,国税函2010年79号和国税函2009年98号中对开办费的问题明确了企业可以自行选定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