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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

来源: 王奇 编辑: 2009/05/12 13:38:46  字体: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如何使资金的循环周转顺畅,迅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企业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

  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和扩大,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绝对控股公司的增加,往往会导致出现诸如资金分散等弊端,其主要的问题如下:

  1、资金管理分散、监控不力:

  下级单位多头开户,集团无法及时了解其资金状况;资金帐外循环、资金支出缺乏有效控制及资金流向不清楚;内部资金的余缺调剂不力,资金闲置与短缺情况并存;资金贷款、担保、投资缺乏有效控制,筹、投资不能统筹规划,引起资金浪费及财务成本过高。

  2、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风险大:

  对应收帐款控制较弱,资金回笼缺乏系统管理;内部单位互相拖欠,形成内部三角债;在资金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较强时,不能利用资金优势,降低各种负债,降低财务成本,也不能利用此优势建立良好信用等级为企业谋取各种优惠。

  3、不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资金管理预算不完整;资金收入没有全面合理的预测与控制,不能及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缺乏资金管理的有效手段,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外信用度。

  有鉴于此,对建立资金的集中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通过该体系以提高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从而促进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和壮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结算中心由些应运而生。

  财务公司的定位与主要业务

  一、财务公司基本概念

  财务公司起源于西方,世界上最早的财务公司是1716年在法国创办的,后来英、美等国相继成立财务公司。由于各国的金融制度不同,各国的财务公司性质也不相同。国外的财务公司并不限于企业集团,他们以为集团服务为重点,但又不限于在集团内融资。在国外,财务公司一般不能吸收存款,只能承做贷款,业务品种主要是集团产品的销售融资,但也可不限于本集团的产品。财务公司主要通过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资,也从银行借款,但比重较小。如美国财务公司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主要是依靠发行商业本票和长期债券来融资,因此财务公司是大量举债的公司,它们运用负债管理以创造信用。在英国,财务公司也叫金融公司或贷款公司,主要向工商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分期付款和其他银行信用。在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除中外合资的财务公司外)都是依托大型企业集团而成立的,主要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产品销售提供服务。

  二、财务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200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能够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吸收成员单位三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境外外汇借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履行职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的监管工作开始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进行。

  2007年3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亿元。同时,外资入股财务公司总资产至少10亿美元,这为海外投资者入股财务公司铺平道路。

  根据规程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亿元,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净资产率不低于30%,且必须连续2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

  规程指出,设立财务公司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的股份。总资产至少10亿美元的海外投资者可以成为战略投资者,但3年内不得转让持股。

  规程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设立财务公司,应当报经银监会审查批准。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外资股本占25%以上)的市场准入参照本规程执行。

  结算中心的定位与功能

  结算中心是随着企业集团管理需求应运而生的内部资金管理机构,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用于为集团内部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办理现金收付、往来结算和存贷款业务管理的专门机构,它不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不同于财务公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运作模式,而只是一个为集团下属公司提供金融管理服务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集中集团资金优势,加快资金周转,防范资金风险,降低资金成本等。

  一、结算中心运作的特点

  结算中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企业集团通过结算中心这个管理系统达到控制资金流向。它有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合理调节;有利于企业集团集中财力,减少内部的资金积压,盘活沉淀资金,减低银行贷款和贷款利息;有利于减少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快资金的周转。

  各公司有自己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帐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资金合理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减少因分散管理而导致的资金沉淀,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团公司对资金进行集中控制、管理;授信融资主要采用统借统还,下属公司在特殊情况下经同意可直接向金融机构融资,但资金仍集中管理。

  二、结算中心管理的核心内容

  帐户管理:集团下属公司的银行帐号纳入结算中心的管理范围,由结算中心代为管理,并于结算中心开立内部结算帐号,其结算业务通过内部帐号进行。

  未经集团公司许可和委托,任何人不得使用企业名义及银行帐户,对外开证或发生其他经济业务,亦不得使用企业名义提供经济担保或其他负有法律责任的担保。

  结算管理:货币资金国内结算的管理,除现金结算范围外,企业的经济活动一律通过结算中心在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货币资金国际结算的管理,现行企业进出口贸易货款的现汇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及汇付结算。

  融资授信管理:融资业务由结算中心向各金融机构统一开展,集团下属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对结算中心申请内部借款和还款,其内部融资额度有结算中心在年初根据集团和其预算情况予以确定。内资企业内部贷款额度,原则上其最高限额不超过该企业注册资本的50%;外地企业原则上仍保持其在当地银行的授信额度,如需向当地银行发生融资行为须事前征得结算中心同意方可进行。

  资金预算和资金计划管理:结算中心因全盘了解公司的资金状况,根据集团的生产经营、投资、科研等计划,同时依据各下属公司的资金计划和财务预算,可进行短、中、长期的资金预测和制定预算,使集团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把握信息,为其决策提供依据。

  组建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利弊分析

  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最本质的区别在于: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而结算中心仅仅作为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不具有任何法人效应。

  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大企业集团数量已达到2856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集团有24家,设立财务公司与成立结算中心的企业平分秋色。企业集团基本形成了三种资金管理模式。

  1、单独组建财务公司。

  通过国家批准组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各项职能促进企业集团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培养融资功能,为集团集聚资金、调节余缺、提高资金效益服务。财务公司的建立有利于增强企业内外部融资功能,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开拓市场,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实力。成立财务公司对集团来说,不利方面主要是增加税赋,尤其对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或享受优惠税率的企业集团而言。由于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须按照金融企业对外纳税,势必增加了集团企业的税赋;财务公司受监管的力度加强(市场准入、风险监管、效益监管、监管客体、市场退出),财务公司必须接受人民银行非银司的监管,企业集团资金运作将受到限制;财务公司必须以商业化、市场化的方式去运作,相对结算中心而言,行政管理力度减弱;财务公司不能设立分支机构,不利于集团跨地区资金的集中管理。

  2、成立结算中心。

  建立结算中心,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调整了原有资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资金的运行机制,盘活了存量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结算中心成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中心。由于结算中心只是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机构,缺乏对外融资、中介、投资等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其潜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有限,缺乏市场压力,相对财务公司而言,内部管理的规范较薄弱。

  3、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并存。

  鉴于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两种机制各有千秋,目前也有企业集团同时设立了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并根据企业集团的特点充分利用两者的优势对资金进行管理,既强化了企业集团集中资金管理的力度,又充分发挥了对外融资的渠道。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依赖各自的特点,为集团发挥资金规模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各显神通。

  随着企业集团的发展,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至关重要的课题。积极探索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的内在规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合适的管理体制,是企业集团资金组织设计者的当务之急。依笔者之见,集团公司同时设立财务公司与结算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分别设置财务公司经理与结算中心主任,不失为大型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和运作的良策。

责任编辑:viv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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