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为加强城市的维持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应交营业税)×规定税率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某企业本月应交增值税2 000元,营业税600元,消费税200元,城建税税率为7%,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 000+600+200)×7%=196(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9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96
责任编辑:文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