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医院会计制度》(1998)比较,正式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2010),其与《企业会计制度》上形式上更加趋同,增加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累积折旧”和“应付票据”科目,实际上说明了有关部门认可医院的投资行为和票据融资行为,认为在财务核算上应将医院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
2、与《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比较,正式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2010),取消了有关预算的有关要求,更加符合财务会计核算的精神,毕竟,预算信息实际上属于管理要求,直接强加在会计核算上不合适。
3、《医院会计制度》(2010)设立了“待冲基金”科目,核算国家专项财政补助承担的医疗成本,有利于真实反映医院的医疗成本。
4、与《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的财务报表附注要求不同,《医院会计制度》(2010)增加了财务状况说明书,以达到对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方面信息的要求,这是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上更加完善的方面,同时,也有利于国家加强对医院管理方面的信息了解。
5、与《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比较,正式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2010)取消了“生产成本”科目,是否妥当有些保留意见,实际情况是,大型综合医院均存在自制制剂的情况,对于成本的核算,应采取企业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思路比较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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