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造纸厂进行污水处理改造,环保部门下拨的改造补助款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
环保部门下拨的改造补助款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责任编辑:zoe
【问题】
造纸厂进行污水处理改造,环保部门下拨的改造补助款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
环保部门下拨的改造补助款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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