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厂区改造成住宅区如何纳税

2009-10-29 10:58 唐爱军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单位原是生产经营机床附件的国有企业法人单位,由于经营亏损已停止生产经营。目前,上级单位决定利用原厂区占用土地建造职工住宅,形式为集资建,最终要为职工办理产权证。请问在建房售房过程中我单位如何纳税

  【解答】

  按照目前政策,对企业集资建房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通过职工集资方式建房:

  一是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是必须符合城市的规划;

  三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土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对于采用职工集资等方式建房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和其他有关集资合作建房的规定。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列入当地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的审核等要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建成的住房不得在经审核的供应对象之外销售。对于符合房改政策规定的集资建房,除建筑施工企业应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外,建设单位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税金。但对于以集资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的,要对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行为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